去年一則新聞,在媒體群組中颇受瞩目。那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(UCLA)三名籃球隊員,因為涉嫌在中國杭州奢侈品店行竊,被中國警察逮捕。這事件引起人們很大的關注,以他們生活的條件,他们有需要行竊吗?他們行竊的動機是什麽?许多人兴致勃勃的討論,有人說他們有滿足的需求,有人說他們有優越感,認為美國人在中國有特權;也有人說他們是犯賤等等,但是沒有人說他們是因生存需要而有此行為。
談到人的需求,很多人会引用馬斯洛(Maslow)的需要層次理論(Hierarchy Need Theory)。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成五个阶级性的层次,他们由下而上分别是:生理需要,安全,愛與归属,自我价值,和自我實現。馬斯洛認為,當下层需要得到满足後,人才会追求上一个層次的需要。换句话说,当人的生理需要没有被满足时,人是不会对爱,自我价值或生命的意义有兴趣。许多人认可马斯洛的理论,把他的理论当成金科玉律。然而,也有许多人对他的理论不以为然。不是“不食喈来食”吗?不是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;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”吗?现在自杀的人,没有人是因为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的。换句话说,为爱自杀的人,把爱情当成最基本的需要;因抑郁症自杀的人,把快乐当成最基本的需要;因失望而自杀的人,把他得不到的东西,当成了最基本的需要。当然,也有人把面子当成最基本的需要,也有人赌一口气,把这口气当成了他的最基本需要。有时候我们真的得问一下,人的最基本需要到底是什么。
尽管许多人奉之为金科玉律,马斯洛的理论没有得到任何心理学研究的支持。反而,阿德弗(Alderfer)的需要理论倒是得到了相当的研究支持。阿德弗把人的需要简化成三个层次:存在(existence),关系(relation),和生命成长(growth)。这三个层次不是阶级性的,而是因人因时而改变的。有人以存在为最基本的层次,有人以关系为最基本,也有人以生命成长为最基本。有人当存在满足之后,继续追求关系和生命成长,有人当得到或得不到生命成长之后,回过头来追求关系;当然,也有人在追求关系或生命成长得不到满足之后,回过头去满足于存在。
現實治療法的創始人葛拉瑟(Glasser)認為,人能自由作自己的選擇。他认为重點应该放在人的决定上,而不是人的“需要”;人得弄清楚自己在做什麼。他把人的需要分成五个层次:愛與歸屬,力量,自由,樂趣和生存。現實治療的基本理论,是人要為人的选择負責。外在環境、早期的童年經驗和文化環境, 对人的發展有影响。但是,人是有做改變的選擇能力的。
最后我们要问的问题是,人所追求的东西,到底是“需要”,还是“想要”?万物之灵的人,是选择被所谓的“需要”逗得团团转,还是得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任?当人有无止境的“需要”时。或许也要问一下,是不是人真正“需要”的,根本不存在于这个物质的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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